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
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阜统人[2008] 19 号
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的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2008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统办〔2008〕24号)要求,现将2008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培训对象
1、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尚未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
2、愿意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的其他人员。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3、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教育对象是 2006年 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考试培训内容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内容 :
1、统计法基础知识
2、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二)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培训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和办法:
2008年5月15日--2008年6月20日为报名交费时间。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并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本人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市直单位统计人员可以到阜阳市统计中心站(市直分局),也可以到市统计局人事科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2230049 2236776 联系人:王毅
市局联系电话: 2265278 联系人:郑梅
2、集中面授辅导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采取学员自学与集中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面授为主。
从8月份开始,集中面授辅导一个月。具体教学计划另行通知。
3、总复习阶段
9月初开始进入总复习阶段,帮助学员全面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以提高培训教学效果,保证学员考出好成绩。
四、培训收费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收费标准,2008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教材费40元(出版定价),培训费245元,合计285元。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教材费24元,培训费105元,合计129元。
五、考试时间安排
2008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2008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表
时 间(9月21日) 考试科目
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是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统计部门的义务和职责,是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统计队伍素质的有效措施和保障。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培训的宣传工作,要使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分布在各行各业的广大专兼职统计人员,知晓《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及有关的政策规定,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都能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教学质量。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依照考试大纲的内容和重点,制定好教学培训计划,选派好教师,以提高培训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要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学员的组织管理。
3、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耐心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合格统计人员的单位,对违法使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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