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石台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大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含在石台县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的大学生自愿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条件见《石台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6—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石台县教育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3张;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应聘人员填报《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到报名现场领取。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原则上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定。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教育法规合卷,其中:初中与高中同卷,语数知识内容:初中占80%,高中占20%;小学为初中内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8月21日下午,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并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面试。入围面试的对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采取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材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设计和安排能力、教师基本素养、以及仪表、举止和气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0%、60%加权计算。
(三)考核与体检
考核对象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的1:1确定,对被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县教育、人事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教学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
(四)公示与聘用
对于拟聘人选,在有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按国家人事部规定的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果然、苏莉琴,联系电话:0566-6027685,县人事局咨询电话:0566-6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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